11.9消防日警鐘長鳴 南校區海棠公寓火災情況的通報
各單位:
2013年11月1日上午11時53分,南校區海棠公寓7號樓B-204宿舍右室發生火災。火災發生后,立遠公寓管理公司立即組織撲救,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,公共財產損失2000余元。后經保衛處現場的初步調查,火災原因為電子工程學院2010級女學生袁某某,放置在書桌上的插線板未關閉,導致線路燃燒,引燃桌面上的書本和上方的床板被褥等物品。
我校南校區學生公寓自2011年底至今已發生幾起火災事故,直接原因在于個別學生違章用電等導致火災的發生,根本原因是一些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,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力度不夠,消防安全培訓、教育工作不到位,致使師生員工對火災的危害性認識不足、消防知識匱乏、防火意識淡薄。
在此我們提醒各單位要認真吸取“11·1”火災事故教訓,結合“11.9”消防日宣傳月活動,逐級落實防火責任,認真自查整改火災隱患,及時組織開展消防檢查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,切實提高單位消防安全“四個能力”建設工作水平,增強全校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能力,真正做到全校參與,齊抓共管,確保校園的安全穩定。
進入冬季,天干物燥,是火災的多發季節,因此,相關單位領導一定要切實負起責任,逐級落實責任制,攜手做好學生公寓的日常防火巡查檢查工作,徹底消除火災隱患。
特此通報。
后勤集團 保衛處
來源:http://notice.xidian.edu.cn/co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227&wbnewsid=4193